为进一步发挥云南绿色能源优势,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绿电+先进制造业”走深走实。7月19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能源局联合发布《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明确适用范围、发展目标、直连类型、重点领域、实施路径等内容;率先将“绿电直连”落地实施。
《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什么是绿电直连?
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其中,直连线路是指电源与电力用户直接连接的专用电力线路。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采用直连线路向多用户开展绿色电力直接供应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另行规定。
绿电直连项目以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为目标,按照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建设运行,公平合理承担安全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
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由负荷作为主责单位。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可投资绿电直连项目。项目电源可由负荷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应由负荷、电源主体投资。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应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并就电力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运行、结算关系、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项目中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

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一般不超过20%。各地可结合项目建设方案中自发自用、上网电量比例和源荷匹配、调节能力等信息,合理设置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光伏+储能+充电站将成为爆款

随着绿电直连政策的实施、储能技术的成熟、新能源汽车数量急速增长,光伏充电站也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这两年,全国多个地区的光储输一体化电动汽车充电站纷纷建成投入使用,光伏发电、储能电池、智能充电桩等多项先进技术融合应用的模式日渐成熟。
“光伏+储能+充电桩”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的能源发电微电网系统,配备了光伏系统的充电站可以实现自发自用、余电存储,“光“储””充”的有机结合,方便了电动汽车的使用,实现了绿色供能,极好的完成了能源的转换使用。
聚合盈科技集团将积极拥抱绿电直连政策,结合自身在光伏、储能和充电站领域的优势,推动绿色能源高效利用,助力企业降碳增效,拓展新能源业务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


